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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物管公司由开发商组建,非市场化运作,为业主服务意识不强
前言
2003年因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而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值得纪念的一年,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讲,该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对于纠纷不断的物业管理行业来说,毕竟是一个里程碑的事情。
物业管理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纠纷和维权的声音,这些不和谐的声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此起彼伏。京城物管行业在不
「引子」
大量纠纷源于物管企业非市场化运作
2003年7月18日下午,北京大西洋新城小区来了一位带着近百名保安的“不速之客”,该男子自称是开发商委任的大西洋新城物业管理公司新任总经理,要求大西洋新城物业管理公司现任总经理马上带着人马走人,一刻也不能停留。
“业主当时突然就蒙了,这不是强行替换物管公司吗,但是我们当时对此情况竟然一无所知。”大西洋新城业主王先生说,大西洋新城A108楼门前的空地上很快就挤满了业主。天上飘起了细雨,业主站在雨地里拦住物业办公室门口,不让该男子带人进去。而在7月18日上午,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部门刚开过会议,决定组织一个工作小组来调解大西洋新城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问题,业主们想不到下午就有人来强行接管物业公司。
“其实当时更重要的一个焦点则是《物业管理条例》从6月下旬开始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国务院已经明确(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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