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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7月10日,当这条振奋人心的消息向全社会公布之后,立刻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专家、学者、商界精英、普通市民积极发表言论,表达了自己对物权法的关注和期盼。
《物权法(草案)》有200多条,通篇都是在回答以下三个问题:第一,"物"是谁的。第二,所有者对这个物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样的义务?第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
源自"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04年3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的规定载入宪法修正案,使私有财产权上升为宪法权利。随后开始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就如何保护私有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立保护私人财产权的具体法律制度。
物权实际上是人们对自己拥有的各种动产和不动产的支配权利。
长久以来,由于我们对财产所有、财产私有的观念相对淡漠,加之我国长期实行公有制的经济制度,所以,对于什么是物权、什么是物权法等等一系列问题,人们认识普遍模糊。2004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条款被写入了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大立法数以百计,迄今共有12部法律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999年《合同法》草案也曾经公开征求意见,虽然最后征求来的意见不是很多,但是质量很高,有的意见最后纳入了《合同法》。
"物权"和"物权法",这些过去长期被人们忽视的"陌生"词汇,将逐渐被社会熟知。"房地产登记、征收征用的补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等,都会是百姓关注的热点。"一件物品应该属于谁?拥有者可怎样处置这件物品?别人侵占了这件物品,拥有者该怎么办?这样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会随时遇到。
解决物业纠纷 关注业主权益
前段时间,位于清河的永泰园小区发生了流血事件,起因是地下车库产权的问题。永泰园业委会主任吕世杰认为,现在产权已经分别(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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