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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指引
物管收费纠纷的焦点不仅仅在于收费超标,更在于业主认为物管公司的服务与收费不对等,因此,物管收费纠纷不仅出现在收费超标的小区里,而且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区矛盾。
导致纠纷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业主缺乏一个可与物管公司商定物管费的业主委员会,无法按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使物管公司一家说了算,当出现纠纷时,又无法通过业委会“炒”掉原物管公司,只好拒交管理费,即使打赢官司,物管公司也不执行
因此,拒交管理费,上访,打官司都不是解决物管纠纷的最终出路,治本之策是成立业委会。但业委会成立难,社区自治举步维艰是当下中国社会发展的又一大难题,已超出了本专题要探讨的范畴。
故此,丽江花园业主一审胜诉的意义在于:首次以法律的权威明确了政府指导价的强制性,为循法律途径解决物管纠纷提供一个范本。在绝大部分小区业委会缺位、主管部门没有执法权的现状下,解决物管纠纷最有效的出路仍是法庭。
九成小区无业委会管理费物管公司说了算
分析北秀、春兰、嘉和苑、聚德花苑和丽江花园等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导致目前物业管理收费乱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广州九成以上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有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则是黑箱操作的结果(如聚德花园前业委会),广大业主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的合法主体,无法以约定方式确定管理费,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管理公司“说了算”。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大会也可与物管公司商定。
但是,这是不现实的,目前相关物业管理条例都没有关于该问题的解决方法,只能是物管说了,因此难免产生纠纷。
房管部门、物管协会:发生纠纷只能打官司
如果发生了物业管理纠纷,可以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和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投诉。但当中也存在问题: 一、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虽然是物业管理公司(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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