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廉租房体系建设需10年 流动人口应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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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2 08:50更新 来源:转载文章 | 发表评论 | 第1页/共5页 <<上一页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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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风云莫测,各路观点众说纷纭:价格高还是低、未来升还是降、空置量增加还是减少、买房还是持币观望、政府干预应该加强还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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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声音和建议中,廉租房的呼声越来越高。
5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此次会议上出台的被称为“2006国六条”的调控房地产业六项措施中,第一条就是:应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廉租房正被寄予厚望,甚至被认为是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困境的一剂标本兼治的良方。
但与此同时,相关专家表示,廉租房体系建设的现状和进展却并不令人乐观。
建设部3月底通报的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已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但全国范围内仍有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福建、河南、云南、吉林、甘肃、内蒙古等6个省(区),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不足50%。
建设部官员指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在于: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
“廉租房制度是福利体系中很重要的环节。”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任宏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但在目前情况下,中国真正要完成廉租房体系的全面建设,“还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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