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前买房要交豪宅税?

发表时间:2007-04-06 10:48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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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欧阳媚峰)虽然套内面积超过120平方米,但是明明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是在新政出台前,为什么还要交豪宅税呢?佛山市民祈小姐最近有点烦。

祈小姐告诉记者,她2005年在南海颐景园买了套商品房,总价60多万元,与发展商签购房合同的时间是2005年5月31日,套内面积为120.8平方米。第二天国家就出台了房地产 调控的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套内面积超过120平方米的要多交一倍的契税,等于要多交近万元。她当时还庆幸自己买房买得及时,可以不用交。但是最近去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发现要交3%的契税。祈小姐对此表示很不解。记者采访了佛山资深地产人何筛红先生,何先生给出了详细的解释解答。

何先生告诉记者,自从2005年6月1日新政出台后,非普通住宅就必须交3%的契税。祈小姐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间虽然是2005年5月31日,但是到南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的时间却是2005年6月21日,交税并非以与开发商签约的时间为准,而是以到交易中心确权的日期为标准的,即2005年6月21日,因为祈小姐房子套内面积是超过普通住宅标准的,所以应该收取3%的契税。

何先生还补充道,佛山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的面积之比)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含1.2倍)。在2005年6月1日后确权的商品房,只要有一个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就需要交3%的契税。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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