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房养老将出新招:收购或返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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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试点给“以房养老”市场又添了一把火:到2007年6月,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望完成首例“以房自助养老”协议。
据了解,该方案具体如下:针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以一次性收取房款;该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
上海模式:机构收购、返租
“以房养老”市场潜力巨大。据上海市老龄委统计,目前上海户籍的老年人为266.37万人,老龄化指数达到19.58%;再过一二十年,上世纪50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陆续退休,据预测,上海老年人口将高达400万,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近100万。
“上海模式”的核心类似于“倒按揭”:公积金中心购买老年人的房产,然后返租。考虑到租金总量不可能超出售价,差价部分由老人支配。这样把老年人的房产变成了“活钱”,而老年人有生之年的居住权则不受影响;房屋产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整权益在老人去世后即可获得。
李先生夫妇家住在静安区康定路,李先生今年65岁、配偶62岁;在退休之前,李先生夫妇的一个月收入为6000元,李先生夫妇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为3500元。
李先生夫妇想通过“以房养老”改善晚年生活,于是可以考虑将自己面积70平方米、总价120万的房子卖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按照市场标准,该套房子每月租金为2500元。
根据2006年上海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达80.97岁的标准测算,李先生夫妇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长达20年返租协议,获得该房屋20年使用权。这样李先生在买房同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租金60万元;物业价值为120万元,剩余60万现金就由李先生夫妇所得。
退休后两个人原本每个月只能领取3500元的退休金,生活质量明显下降;通过“以房养老”把自己的房屋卖给相关机构,获得60万元现金,哪怕平摊到20年每个月也有2500元,这样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就不会降低。20年后,老夫妻仍有优先权,可以续签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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