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起可就近领表申请经济适用房
发表时间:2007-05-10 08:54 来源:大洋网
发表评论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 今 日 推 荐 |
![]() |
[资讯]投资二手房的三项建议 [资讯]房价上涨短期难撼动 [家居]家装卫浴买材料很重要 [测试]他注意的会是哪位姑娘 |
![]() |
[画报]璩美凤澳门独守空闺 [画报]美容大王大S的生活 [风水]桃花太旺并非好事 [风水]教你调出美色风水客厅 |
本报讯 (记者李婧 实习生张晓莺 通讯员穗房宣)今日起,广大市民可以到各街道办事处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下载),就近预登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咨询有关业务。各街道从即日起开始受理预登记申请。有关工作人员将进行入户审查并对具有资格的家 庭动态跟踪,坚持公示制度,坚决制止骗取保障资格的行为。
昨日下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召开了政府保障型住房工作会议,部署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审核工作。市国土房管局、房改办住建办表示,此次会议是继4月29日荔湾区党恩新街新社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开工仪式和5月1日人民公园南广场举办“住房保障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活动的延续。
会议明确,广州将建立起民政、工会和市、区、街道联动审核机制,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在审核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将深入申请人家庭具体进行认真查实,真正把住房和经济情况了解清楚。在对象审核、公示、复核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透明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对外公示、政府批准的程序把好关。坚决制止弄虚作假、骗取保障资格的行为。
各街道办事处将承担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政策宣传、解答和受理申请的责任,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户籍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在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公示制度,特别是高度重视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内容,认真调查核实,真正做到不符合资格的家庭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上一页
1
下一页
相关报道:
·建设经适房深圳一季度房价涨势放缓 (2007-05-01 11:41AM)
·成都经适房居家福地首度亮相 节后电脑摇号 (2007-02-15 08:22AM)
·南昌今年首批经适房交付 最高不超1860元每平 (2007-02-02 08:36AM)
·兰州市计划建设600万平米经适房 供给困难家庭 (2007-01-11 10:12AM)
·北京将有一定比例经适房通过租赁解决夹心层住房 (2007-01-10 17:48PM)
·经济适用房供给降低房价升 经适房何时经济(图) (2007-01-03 09:09AM)
·老经济适用房不回购传出后 老经适房不再急着卖 (2006-11-08 08:39AM)
| 商机无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