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连升部分市民冒险买“黑房”

发表时间:2007-05-23 07:54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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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日日攀升,不少市民竟然为“买”到便宜点的房子打起了抵押房、无房产证的二手预售房的主意。殊不知,其中陷阱多多,随时可能一脚踏空。国土房管局提醒市民在买房前要记得多上“阳光家缘”网站关注自己的房屋合同备案等情况。

本报讯 (记者李婧)目前,广州住宅市场上不少是价格较高的大户型豪宅,一些“等不及”的市民为了有“着数”竟然看上了抵押房、无房产证的二手预售房,不少市民来电咨询是否可以购买。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了解到,抵押房早已明确为不可售房,同时,2005年6月1日起,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也不能转让。

为此,国土房管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市民,莫要铤而走险,如发现开发商及中介公司有推销此类房子的行为可直接向市国土房管局投诉(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楼信访咨询中心)。同时,要记得多上“阳光家缘”网站关注自己的房屋合同备案等情况。

案例一:

找到“便宜”中等户型房

在某政府机关身居中层的黎宏扬(化名)在白云区新市看中了某大型楼盘一期的房屋。黎先生颇为得意地告诉记者:“这个比较便宜,每平方米才约5000元,而白云区的住房价格早已攀升,同地段有的已达到六七千元/平方米以上了。”

不过,黎先生登录“阳光家缘”网站后却赫然发现该楼盘一期剩余的约310套住房中,290多套都被标示为红色的不可售房,这些不可售房都为抵押房,而黎先生看中的两套房屋正在其中。但是,黎先生还是不死心,“现在好多房都是抵押房,我跟开发商签约让它解押不就行了吗”。

风险警告:

小心一房多售 定金被卷

对此,国土房管部门专业人士表示,抵押房存在诸多陷阱,开发商将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收取定金或房款后,长期不解押。而这其中签订的购房合同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因为抵押房是不可销售的,这种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部门是无法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也就是合同鉴证。

而且资金紧张的无良开发商可能又将此房再卖给另一个购房者,造成“一房多售”的情况;另一方面,开发商也不一定有足够资金去为黎先生将房屋解押,黎先生即便住了进去,一旦开发商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银行等机构就会通过司法程序对已销售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房屋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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